對非正常現金流量應認真評判,因為它對現金凈增減額有重大影響,但卻不一定在以后年度持續,所以正確的方法應是排除非正常現金流量,全面評價企業。例如某公司,它主營業務突出,業績良好,但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卻出現負數,究其原因,是在“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”一項付出了大量現金,影響了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指標,而這一現金流出應是以前負債的償還,不應成為我們評判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阻礙。
另外,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“處置固定資產而收回的現金凈額”如果為正,盡管它為企業帶來現金流入,也要認真評判,看是否是企業因瀕臨破產而變賣資產。
此外,分析現金流量中大額非正常現金流量還要考慮回收投資資本、發行債券或股本等非持續行為。
還需特別留意的是某些人為“粉飾”報表的行為。最慣用的手法是在期末向銀行借入貸款,增加現金流入量,人為地使現金流量凈增加額為正數,同時資產負債表“貨幣資金”一項也出現巨額存款,可謂一舉兩得。在西方審計發展成熟的國家,對類似“粉飾”報表的情形作出了規定,但我國仍未有類似的規定。對這一現象,投資者可借助資產負債表“短期借款”附注,分析表中借款的期限。
投資者在閱讀現金流量表時,應理解企業全部活動現金凈增加額或凈減少額的本質意義,結合企業的發展前景、產品結構、市場等綜合因素,同時結合利潤表、資產負債表來正確判斷企業的創造現金能力、償債能力及盈利能力的成長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