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注銷登記是指登記機關依法對因解散、歇業、被撤銷、宣告破產、被責令關閉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,收繳營業執照、公章等,撤銷其注冊號,取消其法人資格的行政行為。
法定依據
(一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5第42 號);
(二)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156號);
(三)《企業登記程序規定》國家工商總局2004.9號令
辦理程序
1、稅務局: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,然后注銷公司的稅務(會查賬);
2、報紙媒體或是網上公示:需自行登報或是網上公示,宣告公司即將注銷(公示期一般45天);
3、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機關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