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全面推行<行政執法公示制度><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><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>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蘇府辦〔2019〕181號)要求,我局印發了《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》、《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》和《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》,現將政策解讀如下:
一、出臺背景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<行政執法公示制度><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><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>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8〕118號)、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全面推行<行政執法公示制度><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><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>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蘇府辦〔2019〕181號)文件精神,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,全面提高行政執法效能,制定本實施辦法。
二、主要內容
(一)總體要求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,堅持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財的原則,在我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、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、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,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,切實履行蘇州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職能職責,推動蘇州市市場監管局法治建設進程。
(二)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
1.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
施行《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》(蘇市監管法發〔2019〕5號)。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按照"誰執法誰公示"的原則,建立行政執法公示的信息審核、發布、撤銷和更新制度,以網站公示、辦公場所現場公示等多種方式,將與行政執法相關的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,提高行政執法透明度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
2.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
施行《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》(蘇市監管法發〔2019〕5號)。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通過文字、音像等記錄形式,對行政執法的啟動、調查取證、審核決定、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,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,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,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。
3.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
施行《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》(蘇市監管法發〔2019〕5號)。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,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,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,不得作出決定。
(四)工作要求
一是加強組織領導。
二是加強監督指導。
三是做好執法保障。
四是強化輿論宣傳。
五是加強督促檢查。